确定马来西亚居留身份

一般来说,税务方面的居留身份是根据个人在马来西亚逗留的天数而定,与公民身份无关。

(请注意,在马来西亚逗留一天的部分时间也算作在马来西亚逗留了一整天–例如,如果某人于晚上 11 点抵达马来西亚,并于第二天凌晨 3 点离开,则将被视为在马来西亚逗留了两天)。

非居民无论收入多少,均按 30% 的统一税率纳税(除非他们在马来西亚逗留的时间不超过 60 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免税),而居民则按正常的分级税率纳税。

个人有四种方式可成为马来西亚居民–如果符合其中任何一种,他将成为居民;如果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种,他将成为非居民:

1.个人在一个基础年中在马来西亚停留 182 天或以上。

2.个人在一个基准年中在马来西亚的时间少于 182 天,但该期间与他在该课税年度的前一年或紧接其后的一年中在马来西亚的另一段连续 182 天或以上的期间相关联。
允许临时离境的情况如下

  • 与个人在马来西亚工作有关的缺勤,如参加会议、研讨会或出国留学;
  • 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和子女)因健康状况不佳而缺勤;以及
  • 累计不超过 14 天的社交访问缺勤(社交访问包括除回国度假以外的任何形式的马来西亚境外度假)。

3.个人在一个基准年在马来西亚停留 90 天(不必是连续天数)或以上,并且在紧接该特定课税年度之前的 4 个课税年度中的任何 3 个课税年度中的每一个课税年度,他都被视为居民,或在马来西亚停留的时间总计达到或超过 90 天。

4.个人在基准年期间不在马来西亚,或他在马来西亚的时间少于 90 天,但:

  • 他是紧接着的基年的居民;以及
  • 前 3 个基年一直是居民。

在这一类别下,一个人可以是马来西亚居民,即使他在该基准年期间可能从未真正在马来西亚逗留过。

受雇于公共服务部门/法定机构的马来西亚公民

在以下情况下,马来西亚公民在某一课税年度被视为马来西亚居民

  • 他/她受雇于马来西亚的公共服务部门或法定机构;以及
  • 他在该基准年不在马来西亚的天数是因为
    • 在马来西亚境外受雇或工作;或
    • 在马来西亚境外的任何机构或专业团体修读由雇主全额赞助的任何课程。

本分款的目的是允许公务员继续享受居民待遇,按比例而不是统一的居民税率纳税。 让我们的工资单软件为您计算所有缴费。预约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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